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的通知
桥头府发〔2024〕46号
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
关于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的
通 知
各村(社区)、各企事业单位:
为了贯彻落实中央、市、县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,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,根据我镇实际情况,经镇党委、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“桥头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”。现将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组成人员
组 长:谭 笑(党委副书记、镇长)
副组长:付华斌(人大主席)
汪见波(党委副书记)
马江云(副镇长)
王家磊(副镇长)
马丽丽(宣传委员)
谭 江(副镇长)
薛 原(副队长)
谭海峰(副队长)
成 员:牟显军(社保所主任)
胡良军(农服中心主任)
李 杰(城建办主任)
余 斌(经发办负责人)
彭杨恒(综合执法队队长)
张钰涵(财政所负责人)
孙 滇(派出所所长)
马 琦(司法所负责人)
二、工作职责
1.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法规,制定我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具体措施和办法。
2. 组织协调全镇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,确保工作顺利进行。
3.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。
4.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调查、核实,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
5. 及时解决农民工反映的工资拖欠问题,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。
6.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我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进展和成效。
三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办公室主任由薛原同志兼任,副主任由牟显军同志兼任。办公室设在镇社保所,具体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、督促和检查。
请各村(社区)、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领导小组的工作,确保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在我镇得到有效落实。
特此通知。
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
2024年5月2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